关于艺术学学科的几个问题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名誉院长 叶 朗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建院已有五周年。五年来,我们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
在这五年中,经过全院教师的反复讨论和研究,同时也经过广泛征求艺术教育领域的前辈学者的意见,我们把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理论确定为北大艺术学院学科建设的重点,这一点已在全院大多数教师中形成共识。这对于艺术学院的学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艺术学理论的学科建设,近几年国内教育界、学术界十分关注。由于艺术上升为学科门类,这两年的讨论更加热烈。我这篇文章想对其中三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有没有艺术学这门学科
1、学术界有人提出一种看法,认为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这门学科不存在,只有美术学、音乐学、戏剧学、电影学等等,没有一般艺术学,或者说,西方没有艺术学,艺术学是中国特殊的产物。这种看法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当大的影响。
2、但是在这两年学术界的讨论中,多数人已经用事实否定了这种看法。
第一,无论在中国或在西方,艺术学的研究古已有之。当然古代没有“艺术学”的概念,但是古代早有对艺术的本体和普遍规律的研究,也就是早有超出门类艺术的一般艺术学的研究。
第二,在西方,艺术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一般认为是1906年由德国学者玛克斯·德苏瓦尔(又译为德索)在《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一书中正式提出,后来德国学者埃米尔·乌提茨出版《一般艺术学原理》(第一卷1914年,第二卷1920年)对艺术学作了系统的论述。也有认为早于德苏瓦尔的费德勒在1867年就提出来了。总之,这就是说,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至少在20世纪初期就在西方形成了。这是目前我们国内多数学者的共识,或者说,这已经是常识。上面提到的那种看法,即认为西方没有“艺术学”这门学科,“艺术学”这门学科是中国特殊的产物,是违背历史事实的,是违背常识的,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在中国,比较早把艺术学这门学科引进的是宗白华先生。他在1925年在东南大学(后改名为中央大学)开设艺术学课程,并写有讲稿(1926年——1928年)。宗先生明确指出近年“有艺术学独立之运动”,代表者为德国之德苏瓦尔。他还介绍了德苏瓦尔的观点。当然,很多文章还提到其他一些学者,如俞寄凡(他1922年翻译日本学者黑天鹏作的《艺术学纲要》)、张泽厚(1933年出版《艺术学大纲》)等等。也就是说,在中国,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1925年就由宗白华先生从西方引进了,也并不是九十年代才有人首次提出的。
3、至于“艺术学”一直到1997年才进入学科目录,这是另一个问题。这反映了在很长时期内有关工作人员和参与制定学科目录的专家对“艺术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缺乏研究和缺乏认识。
二、艺术学的学科定位和学科分类
1、艺术学的学科定位,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艺术学与美学的区分和联系,二是艺术学与部门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戏剧学等等)的区分和联系。当然还有艺术学与诸多相邻学科的关系,但和相邻学科的关系对艺术学的学科定位影响不大。
2、艺术学是从美学中分离出来的,所以艺术学与美学的区分和联系对艺术学的学科定位关系甚大。早于德苏瓦尔(德索),德国学者费德勒1867年就提出要把艺术学和美学加以区分,他认为“美的关系是感觉的形象和快不快的感情的关系,艺术的关系是可视的形象的构成的关系。美与艺术根本不同,故艺术决不能以美作为目标。”(《艺术学的理论与方法》)日本竹内敏雄把他称为“艺术学之祖”。我看到有很多文章指出,把艺术学从美学分离出来,这是合理的,但如果像费德勒这么说“美与艺术根本不同”,把美学与艺术学截然分离,把艺术活动从美学对象中切割出来是不妥当的。还有,把费德勒称为“艺术学之祖”,我认为也不很恰当。
3、照我的看法,美学和艺术学可从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上加以区别。我在《美学原理》)(《美在意象》)一书中谈了我的看法。过去有一种做法,是把美学研究的对象设定为艺术(含文学),这一方面失之过窄,一方面又失之过宽。审美活动不限于艺术活动,审美活动的领域除了艺术美,还有自然美、社会美、科学美和技术美。所以把美学研究的对象设定为艺术失之过窄。另一方面,艺术包含许多层面,除了审美的层面(本体的层面),还有知识的层面、技术的层面、物质载体的层面、经济的层面、政治的层面等等。美学只限于研究它的审美层面。所以把美学研究对象设定为艺术,又失之过宽。
4、这样,美学与艺术学必然有交叉重合的地方,重合的地方就是对艺术的审美层面的研究。艺术的审美层面,就是艺术的本体的层面。我认为,艺术的本体是审美意象。艺术品之所以是艺术品,就在于它在观众面前呈现一个意象世界,即一个完整的有意蕴的感性世界,从而使观众产生美感(审美感兴)。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分就在于此,也就是王夫之说的“或可以兴,或不可以兴”。创造一件艺术作品可能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但它的中心始终是一个意象生成的问题。按照这个看法,艺术的本体就是美(广义的美)。所以艺术与美是不可分的。从本体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艺术就是美。但是这不等于说,美就是艺术,因为除了艺术美,还有自然美、社会美等等。这也不等于说,艺术只有审美这个层面,因为艺术是多层面的复合体,除了审美的层面(本体的层面),还有知识的层面、技术的层面、物质载体的层面、经济的层面、政治的层面等等。例如,艺术作品有知识的层面。孔子早就说过,学《诗》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恩格斯也说过,“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里给我们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恩格斯还说,他的《人间喜剧》中,“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同样,我们从《红楼梦》中也可以学到清代前期社会的各方面的知识,包括“经济细节”、民俗知识、文物知识。艺术作品这一知识的层面是艺术作品的重要层面,但美学不对这个层面进行研究。艺术作品还有经济的层面和政治层面,这些也是艺术作品的重要层面,但美学也不对这些层面进行研究。
5、因此,把艺术学从美学中独立出来,不等于把两者截然分开,不等于说,艺术学不研究美,美学不研究艺术。我看到有的文章一般地反对艺术学讲美,或一般地反对美学讲艺术,我以为极不妥当。
6、这种研究对象和范围的区分和联系,也带来研究方法的区分和联系。我看到一些文章在这方面有一些概括和论述,如说,美学是哲学的研究,艺术学是科学的研究,美学着重采用思辨的方法,艺术学着重采用经验描述的方法,美学自上而下,艺术学自下而上,“美学重情,由情及形;艺术学重形,由形及情”,等等,这些区分都显得有些简单化、绝对化,有的显得十分随意。我感到在对于艺术的审美的层面以及历史文化层面的研究上,美学和艺术学在方法上有许多相通之处,如哲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人类学的、文化史的种种方法,美学和艺术学都必定要采用。艺术学不能停留在经验的描述,而排斥思辨的方法,不能只是自下而上,而排斥自上而下。大家都承认宗白华先生对中国艺术的研究精深微妙,至今无人能超越。宗先生的方法就并不局限于经验描述,并不局限于自下而上。宗先生也对康德、黑格尔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康德、黑格尔在宗先生那里并没有像有人说的那样成为洪水猛兽。所以,艺术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不仅要十分看重系统的艺术史知识的积累,要十分看重对当代艺术实践的研究,而且要十分看重理论思维能力的培养,要十分看重拓宽历史的、文化的视野。否则,在人才培养方面就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偏差。
7、艺术的学科定位还涉及一个问题,就是一般艺术学和部门艺术学(特殊艺术学)的区分和联系。很多文章也讨论过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讲其实是清楚的,就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一般寓于特殊之中,没有特殊就没有一般。艺术学讨论的就是艺术的一般性的理论问题,包括艺术本体、艺术作品、艺术风格、艺术家、艺术功能、艺术分类、艺术评论、艺术传播、艺术的发生和发展、艺术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等等。有的文章说,一般艺术学是对艺术进行宏观的研究,整体的研究,以及各门艺术之间的关系的研究,这些说法好像有些局限,也不十分准确。
8、一般艺术学现在在学科目录上是艺术门类下的一级学科,称为“艺术学理论”。下面设哪些二级学科比较合适?比较集中的意见是以下两种:
(1)设三个二级学科:艺术原理、艺术史、艺术批评学。
(2)设两个二级学科:艺术史与理论,艺术批评学。
我不太理解把艺术史和艺术原理合并为一个二级学科的学理根据,以及在实践上的优势。我个人倾向于三分。在每个二级学科下,可以再分设若干三级学科。
马采先生谈艺术学的学科分类,主张设艺术博物馆学。我认为艺术博物馆学的确很重要,是否可以作为艺术史二级学科下面的三级学科。
三、艺术学的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
有一种意见,认为由于艺术学理论属于高层次的理论学科,所以建议不培养本科生,只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
按照这个建议,会产生一个问题,如果艺术学理论专业不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生源在哪里?艺术学理论专业要求比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这和美学专业的要求是一样的),要求比较深厚的人文知识(文、史、哲)的基础和广阔的历史文化视野,这两个方面都要从本科开始培养,不能等到硕士、博士阶段培养。从这一点看,在本科阶段不设艺术学理论专业可能对艺术学理论高端人才的培养产生不利的影响。当然,就艺术学理论专业的理论要求和知识要求来说,只有本科阶段的培养是不够的,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所以,如果在艺术学理论专业能够建立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机制,可能是比较理想的。我们北大艺术学院是否可以向学校领导建议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我们现在天天强调教学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我想艺术学理论专业的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也许正好给我们提供了教学体制改革和创新的一个机遇。(《北京大学校刊》,1260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