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通过硕士、博士考试的考生:
请于6月14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艺术学院422室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领者,学校将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请及时查收。
领取时须持以下证件:
(1)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须持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我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保研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律于6月14-21日工作时间凭学生证、身份证或准考证任一原件到录取学院领取。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