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实行以考核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和艺术学院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考核者确定是否予以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2:00至12月6日12:00
(2)申请材料须于2020年1月10日(周五)17:00前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以收到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共计8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审核。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邮编:100871(注意:快递请发顺丰或者中国邮政EMS,其它不接收)
电话:010-62759179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其它可以证明自己学术能力或艺术创作能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
持英语水平证明须选择以下一种: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分及以上(2015年9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60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TOEFL(IBT):95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IELTS(A类):6.5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2015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其他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一种证明材料:
近5年内在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用相应语言撰写过相关学位论文并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2015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近5年内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证明(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认定)。重点提示:申请人仅限填报我院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中的1个志愿,且每个招生年度限申请一次。
三、考核与评价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候选人。
2020年3月初在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察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笔试按方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科目如下:
艺术理论方向:艺术学史论
艺术批评方向:戏剧影视史论
艺术史方向:美术史论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方向: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理论
面试要求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20年3月中旬。
3. 录取
对于各项考核及格的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笔试、面试中任何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各占50%。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等均按北京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 本说明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请查询:艺术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9179
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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