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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五四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9-13 阅读次数:


为更好地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五四奖学金的荣誉激励作用,现启动本学年五四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五四奖学金是北京大学校设年度最高荣誉奖学金。本学年学院共1个名额,奖励金额12000元/人。

二、参评范围

北京大学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实践精神、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表现突出;

5.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2023-2024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

(二)特殊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起到模范作用;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3.参评学年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及重修科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校级以上表彰;

3)以北京大学学生身份取得以下学术成果: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专业领域学科竞赛中获得有学术影响力的奖项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的发明专利;在学术领域取得其他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成绩;

4)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5) 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本通知的评审条件要求进行评审。

与同一学年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9月13日(周五)—9月27日(周五),学院组织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初评。

2.9月13日(周五),学生奖励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学生登录校内门户进行个人年度奖学金的申请(申请路径:办事大厅-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学金)。

3.9月27日(周五)起,学院将五四奖学金初评结果单独在学院进行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并负责处理学生提出的异议。

4.10月11日(周五)15:00前,学院向学校提交材料。

六、材料提交

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学生需填写《2023-2024 学年五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在9月18日(周三)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pkuart101@126.com。命名为《2023-2024 学年五四奖学金申请表》+姓名+学号。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