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学生艺术创作扶持计划(以下简称扶持计划)是一项扶持推广项目,旨在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的学生艺术创作提供有力的指导与保障。扶持计划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搭建平台并成立扶持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扶持计划评选的有关工作。
一、评选范围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含留学生和双学位学生,不含延期毕业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合格。具有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与评选: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
(2)课程成绩不及格;
(3)严重违反学术规范。
二、申报要求
1.申请扶持项目需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有明确创作预算、预期目标、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间,从项目申请到结项及成果展示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2.申请扶持项目需由1名院内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金额设置
根据学生申请扶持项目的艺术价值,扶持计划评审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二名,资助金额分别为30000元人民币、20000元人民币。
四、扶持计划作品类型
扶持计划强调“艺术性”和“专业性”,尤其鼓励具有探索性,尤其鼓励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创新价值和实验价值的艺术创作,包括但不限于影视、美术、音乐、舞台剧、展览等类型,鼓励以团队的形式进行扶持项目申请和创作。
五、申请方式
1.提交申请材料: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艺术扶持计划申请表》,于12月24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pkuart101@126.com,纸质版提交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学工办(北京大学红六楼101室),创作计划、创作预算、阶段性成果或艺术作品成品等详细材料可另附。
2.评审答辩:扶持计划专家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艺术创作计划进行评估认定,确定资助方式和额度。
3.公示: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资助款项发放:公示完毕后,进行相关指导与资助工作安排。
(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