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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时间:2018-04-18 阅读次数: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经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支持,北京大学依托自身的教学与科研优势,联合国内外优质资源,开展“国家艺术基金《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具有较强跨文化交流能力与国际项目管理能力的高级艺术管理人才,满足各文化艺术机构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更好的促进国家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此举正是为了响应和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坚定文化自信”彰显中国文化对世界的影响力,为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自己的历史担当。

国家艺术基金《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项目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研究基地共同承办,是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精品项目。该项目汇聚了国内外顶尖学者与专家对学员进行授课指导,以高端讲座、国际艺术管理工作坊、深度研讨等形式,理论与实践并重,实用性与专业性兼具,全面提高管理人才的跨文化艺术管理理论素养、提升对跨文化艺术项目的运作能力、增强我国艺术机构对国际项目的创新管理能力、帮助文化艺术机构抓住全球化市场环境下的文化艺术发展所带来的机遇。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其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教学课程

1、教学板块

本项目教学涵盖五大板块:

跨文化艺术战略管理

跨文化艺术战略营销

国际文化艺术项目运营管理

国际文化艺术管理前沿问题研讨

高端艺术人才跨文化管理工作坊等

2、师资力量

本项目汇聚了国内外顶尖学者与专家对学员进行指导,授课的专家学者包括文化艺术领域名师大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知名教授,文化部资深文化外交专家,国家级文化艺术机构领军人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艺术管理委员会主席,世界文化艺术管理学会主席,英国剑桥大学、皇家戏剧学院知名学者等。

3、调研、深度研讨、创意工作坊

本项目每期安排4次艺术机构调研、深度研讨、创意工作坊等,时间与地点届时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项目安排

1、项目报名:2018年4

2、学员筛选:2018年4月底至5月初,进行公布,并将选定学员资料上报国家艺术基金

3、报到注册:2018年5月15日前

4、培训时间:2018年5月15日—6月13日、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5、培训地点:北京大学

6、结业论文:2018年10月底提交项目报告

7、结业典礼:2018年11月底

项目全年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8月1日,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6月13日(共30天),第二期为2018年9月28日至11月30,集中授课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共30天)。项目以高端讲座、国际艺术管理工作坊、深度研讨等形式进行授课。集中授课期间将安排学员进行文化艺术机构的调研、深度研讨、创意工作坊等。

 

四、报名流程

1、招生对象

各高校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教师,文化艺术机构在职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艺术院团创作人员,各类青年艺术家等。

2、报名流程

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发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取。

(1)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个人自我陈述(点击下载);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⑤相关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申报书等)等材料;⑥英语水平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雅思IELTS考试证书、托福TOEFL考试证书等);⑦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及电子版(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所有材料于2018年5月2日前快递(EMS或顺丰)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五号红三楼110室,邮编100871。

(3)相关审核工作将在2018年5月初完成并公布录取结果,相关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4)录取人员于2018年5月15日前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报到。

 

五、招生人数及费用

本项目招生人数:40人。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学员参加本项目的培训费、资料费、餐费、往来北京交通费、住宿费、考察费等费用均由国家艺术基金《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项目承担。

 

六、结业考评

培训结束时将通过对学员提交的跨文化艺术项目管理报告及陈述的考评,结合学员日常上课出勤率及学习表现,对学员做综合评测。对于合格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研修成果将汇总出版发行。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国家对外文化交流研究基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五号红三楼110

电话/传真:010-62760023;邮编:100871

联系人:王珺 fsjunwang@hotmail.com

杨思雯 yangsiwen-ncrica@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