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充分讨论、院办公会审议,形成初评名单如下:
初评名单的公示期为11月24日-11月28日,学生个人对上述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我们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62754376 电子邮箱:artpku2013@163.com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