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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博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总第4批)

时间:2017-10-10 阅读次数: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博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总第4批)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为吸引汇聚国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学校决定启动博雅博士后项目。

“博雅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结合国家、学校发展的重大战略、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基础学科前沿领域、学校总体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需要来吸引汇聚国内外优秀年轻人才。同时,学校支持鼓励具有优秀科研学术潜力的个人通过申请本项目资助来校从事自由探索型的科研学术研究。

欢迎有志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毕业生积极申请。现将本批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拟于2018年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者不超过35周岁;

3. 遵守科研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4. 已取得优秀科研学术成果或具有优秀的科研学术潜质;

5. 提出可行的研究计划;

6. 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项目申请书);

2.推荐信两封(含博士导师推荐信一封,推荐人需在信封密封处签字,或推荐人将签字推荐信邮件发送至各学院(系、所、中心)负责博士后工作老师邮箱,详见:bjdxboya@163.com

以上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纸质版请务必使用邮政EMS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红六楼105办公室  62751905 (注明博雅博士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将申请表(附件1,PDF格式)和两封推荐信(或由推荐人邮件发送)提交至各学院。

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171026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评,确定推荐人选和排名次序。

(二)校博士后评审委员会会评,经公示后确定资助人选。

(三)评审公示时间:201711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基本年薪18.5万元起;

(二)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后公寓或4.2万元/年的津贴;

享受国家、学校提供的福利性住房补贴1.512万元/年;

(四)享受各类保险、公积金(2.74万元/)和公费医疗;

(五)按政策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户档迁转和子女入托入学等;

(六)资助期限两年;

四、联系方式

电话:62751229;62756364;62769316

邮箱:boguanban@pku.edu.cn,rsblishan@pku.edu.cn,tag@pku.edu.cn

特别提示:

1.博雅博士后项目不含博新计划、香江学者、中德交流、国际交流引进或派出等项目资助者。申请人若同时获得国家的博士后项目和博雅博士后项目,以国家的博士后项目为准,博雅博士后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2.若申报材料涉密,请与各学院(系、所、中心)负责涉密工作的老师联系,按负责涉密工作老师的要求申报,切勿邮件或电子邮件传送。 

3.下一批次申报时间20181月至20183月。

4.北京大学目前已在站博士后,合同截止日期距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多于六个月者不能申请。

博士后办公室

201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