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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艺术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2-09-07 阅读次数: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执委会主席团、北京大学第三十七届学生会(中调后)常务代表委员会艺术学院委员(兼艺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下简称“常代表”)任期即将结束。艺术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备委员会”)决定,将于2022年9月25日(周日)下午召开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届时各年级学生代表参会(学生代表推选办法后续通知),听取第二十一届学生会执委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任执委会主席团(不超过3名),选举产生新任常代表(兼院全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并由两届学生会执委会主席团答复会员意见。


根据《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艺术学院学生会会员可以报名参选新任执委会主席团与常代表: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

3. 从未受到学校处分;

4. 所修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从未不及格,或虽不及格但经重修、重考及格;

5. 所修全部课程(含双学位或辅修课程)总绩点在3.0以上,且总绩点在全年级排名前50%;

6. 以往从未被学生会认定为违纪,或被罢免所担任的学生会职务;

7. 竞选主席团的候选人,须参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满一年;竞选常代表的候选人,须参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满两年。


请有意愿参选的同学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一人只能报名参选一个职位(主席团或常代表)。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近期生活照1张、竞选理念及工作计划阐述(1500字以内)于9月19日(周一)22:00前发至筹备委员会专门邮箱SOASU2022@163.com;并同时于9月19日(周一)22: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筹备委员会主任于小航处:

1. 纸质版报名表;

2. 竞选理念及工作计划阐述(1500字以内,用于公示宣传);

3. 大学本科期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4. 报名人总绩点在本年级或排名前50%的证明(在排名处加盖教务公章)。


艺术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将审查参选人的参选资格,经审查符合《章程》规定,则该参选人成为执委会主席团或常代表的正式候选人,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在公示过程中,筹备委员会接受会员对候选人及其他任何相关人员的举报,举报内容包括候选人不符合竞选条件及任何采取不当手段破坏选举公平的行为,收到举报后,筹备委员会将在学院团委和学工办的指导下,严肃展开相关调查工作,根据其行为严重性予以处理。


举报方式:

于小航 13269107616

司惟中 18691843635

筹备委员会邮箱 SOASU2022@163.com


学生代表大会在听取候选人演说和答辩的基础上,由学生代表投票选举学生会执委会主席团成员及常代表。每位候选人演说时间5分钟,代表提问3分钟。差额选举票数较多者当选(需过半数),等额选举以到会代表过半数(含半数)赞成当选。



附1:

艺术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主任:

于小航 2019级 艺术学院学生会执委会主席

副主任:

司惟中 2019级 艺术学院常代表

成员:

徐乐怡 2019级 艺术学院学生会执委会主席团成员

董晴晴 2020级 艺术学院学生会执委会主席团成员

方铭玉 2019级 艺术学院2019级本科班班长

肖楠之 2020级 艺术学院2020级本科班班长

宋贝雅 2021级 艺术学院2021级本科班班长

(以上同学若参加选举将自动退出筹备委员会,如班长参选则由本班团支书接替)


附2:

竞选职位说明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执行委员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执行委员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执委会主席团是执委会的领导机构,主席团成员至多3人,对外代表学生会。

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艺术学院委员(即艺术学院常代表)代表艺术学院学生会会员参与校学生会常代会工作,承担着立法、监察以及维护学生权益等职责。而艺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代表学生会全体会员,通过代表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行使学生会规章制定、重大事务决策、民主监督和全会赋予的其他职权,常委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