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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的艺术学专业教育具有悠久历史,蔡元培先生在任时就大力提倡和实施美育与艺术教育,进而形成了北京大学重视美育和艺术教育、重视美学研究和艺术研究的宝贵传统。20世纪80年代,北京大学成立艺术教研室,1997年成立艺术学系,2006年成立艺术学院,建院(系)二十余年来,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一直坚持"道"(人文内涵)与"技"(艺术技能)并重,理论性与应用性并重,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的总体方针,在学科建设、素质教育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北京大学艺术学理论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第一,2016年北京大学艺术学理论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并在教育部第四次学科评估中名列A+。

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德才兼备,未来在国内外艺术学相关学术领域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青年学术人才。他们应在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中掌握宽阔的研究视野、扎实的理论基础、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深入系统的专业知识。博士生还需掌握研究方向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人文学科研究的素养,掌握一至二门外国语,能运用外国语从事学术研究、论文写作和国际交流等。经过严格的学术训练和专业培养,博士毕业生可在高等院校、艺术研究机构、文化产业机构、国家文化行政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艺术学院现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四个研究方向:艺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史、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另外开设留学生英文博士生项目,招生方向为艺术史与艺术理论(History and Theory of Art)。本科起点博士生学制五年,硕士起点博士生学制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