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进入复试的博士申请者采取差额考核的方式,在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复试将通过面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一、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根据《北京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艺术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按要求交验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①内地申请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地区申请者,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③台湾地区申请者,需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④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持有效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① 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②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的认证件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在读证明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申请人需提供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
说明: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需提交和审查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本院还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等报名资格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于提供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个人汇报、抽题回答和现场问答三部分组成,个人汇报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学术成果介绍、外语水平、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设想等。抽题回答环节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等方面的考察在面试中进行。
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面试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核和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 |
专业方向 |
时间 |
地点 |
候场室 |
资格审核 |
各方向 |
3月16日 9:00-12:00 |
红六楼 108室 |
无 |
面试 |
艺术史 |
3月17日 9:00 |
红六楼 206 |
红六楼 108 |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
3月17日 13:00 |
红六楼 206 |
红六楼 108 |
|
艺术批评 |
3月17日 9:00 |
红六楼 201 |
红六楼 108 |
|
艺术理论 |
3月17日 9:00 |
红六楼 215 |
红六楼 108 |
请申请人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候场室,开考前将核查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加复试资格。
四、拟录取
1、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最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研究生院上报。
2、拟录取名单预计在4月底前在艺术学院网站公示(http://www.art.pku.edu.cn/)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艺术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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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