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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

时间:2015-10-16 阅读次数: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博士生招生(10月中旬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者(包括大陆和港澳台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于2016年1月8日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以收到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共计9项: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理科五号楼422室。

电话:(010)62759179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含你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学术论文(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
  (8)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9)外语等级证明,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3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算向前推算),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英语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底);
  ②TOEFL成绩(不低于90);
  ③雅思成绩(不低于6.5);

      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并撰写过相关学位论文;   

其他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①在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并撰写过相关学位论文;

②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语言水平证明(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认定)。

3、特别说明:

(1)我院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在招生当年2月,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3月初在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方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如下: 

艺术理论方向:(中国艺术学理论50%,西方艺术学理论50%)

艺术批评方向:(影视理论50%,中外影视史50%)

艺术史方向:(美术理论50%,中外美术史50%)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方向:(美学与艺术学理论50%,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理论50%)

4、面试内容: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
  5、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上、中旬。
  6、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初取名单。
四、监督机制
  1、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负责人组成考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3、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等均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本说明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艺术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9179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理科五号楼422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5年10月10日

 

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学理论 (130100)专业博士招生目录

招生人数:12人(其中含与北京舞蹈学院联合培养的博士生2名,只从该校在职人员中招收)。笔试、面试各占50%。导师、招生方向、笔试科目如下,其他更详细的导师信息请参看艺术学院网站“师资队伍”等相关信息。

专业研究方向

导师

导师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艺术理论

王一川

艺术理论

中国艺术学理论50%、西方艺术学理论50%

含与北京舞蹈学院联合培养的博士生2名

彭 锋

美学,当代艺术理论

艺术史

丁 宁

艺术心理学,西方美术史

美术理论50%,中外美术史50%

 

李 松

中国美术史

翁剑青

中国近现代美术史及理论研究,中外城市公共艺术与理论研究

艺术批评

陈旭光

影视理论与批评,当代影视艺术,影视文化与产业研究

影视理论50%,中外影视史50%

 

李道新

中国电影史,中外电影关系,影视文化研究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叶 朗

文化产业管理研究,文化产业创意研究

美学与艺术学理论50%,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理论50%

 

林 一

艺术管理,艺术跨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