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规则、考核目标
我院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请申请人在笔试开始前15分钟,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 笔试和面试开始前,须核查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证件:
①内地申请者,需持本人身份证件;
②港澳地区申请者,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持有效外国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① 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②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学历学位的认证件。
3、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参加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和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的考生除外)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日期 |
时间 |
复试内容 |
地点 |
专业 |
候场室 |
备注 |
9:00-12:00 |
笔试 |
红六楼108 |
艺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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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3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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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六楼215 |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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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六楼201 |
艺术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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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
红三楼206 |
艺术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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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
13:00 |
面试 |
红六楼215 |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
红六楼108 |
10人(含留学生2人) |
艺术理论 |
9人(含港澳台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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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
9:00 |
面试 |
红六楼201 |
艺术批评 |
红六楼108 |
9人 |
(周五) |
8:30 |
红六楼215 |
艺术史 |
9人 |
三、复试基本内容、复试程序
我院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笔试按方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每人30分钟。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录取
1、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最后确定初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2、拟录取名单在4月底公示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
六、艺术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联系电话:010-62759179
邮箱:pkuart@pku.edu.cn
七、拟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复试名单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