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人才培养 博士生教育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时间:2017-04-07 阅读次数:
艺术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规则、考核目标

我院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请申请人在笔试开始前15分钟,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 笔试和面试开始前,须核查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证件:

①内地申请者,需持本人身份证件;

②港澳地区申请者,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持有效外国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学历学位的认证件。

3、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参加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和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的考生除外)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日期

时间

复试内容

地点

专业

候场室

备注

 

9:00-12:00

笔试

红六楼108

艺术理论

 

考生37

 

红六楼215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红六楼201

艺术批评

413

红三楼206

艺术史

(周四)

13:00

面试

红六楼215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红六楼108

10人(含留学生2人)

 

艺术理论

9人(含港澳台1人)

414

9:00

面试

红六楼201

艺术批评

红六楼108

9

(周五)

   8:30

红六楼215

艺术史

9

 

三、复试基本内容、复试程序

我院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笔试按方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每人30分钟。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录取

1、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最后确定初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2、拟录取名单在4月底公示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

六、艺术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联系电话:010-62759179

邮箱:pkuart@pku.edu.cn

七、拟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复试名单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