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实行以考核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和艺术学院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考核者确定是否予以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 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2月6日17:00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申请材料须于2022年1月14日(周五)17:00前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寄出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共计8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审核。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9179
注意:因疫情原因,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其他快递公司无法接收。
(3)填报须知:申请人仅限填报我院当年博士招生专业中的1个志愿,且每个招生年度限申请一次。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 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 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能力或艺术创作能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5)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外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英语: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分及以上(2018年1月-2020年1月参加考试);
② 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20分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TOEFL(IBT):95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 IELTS(A类):6.5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小语种:
① 法语:法语水平考试(TEF)B2级(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② 德语:德福(TestDaF)考试3级(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日语: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 级(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俄语:俄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对外俄语考试(ТРКИ)二级(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三、考核与评价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候选人。
2022年3月初在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实行差额复试。面试考察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要求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22年3月中旬。
3. 录取
面试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各项考核成绩均及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艺术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报名者可以向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他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等均按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 若上级部门在 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和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示。
4. 本说明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请查询:艺术学院网站“人才培养-博士生-通知公告”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9179
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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