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接收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艺术学院2022年度推免材料及网上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审核后,同意以下同学参加我院推免复试。
一、复试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2022年度艺术学院推免复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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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申请ID |
姓名 |
专业 |
方向 |
SQ202171787 |
葛 戈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史 |
SQ202151370 |
窦宇鹏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批评 |
SQ202165246 |
李维则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
SQ202169559 |
王欣萌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理论 |
SQ202168206 |
吴宛妮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史 |
SQ202159173 |
王子畅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理论 |
1、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分个人简述和现场问答两部分。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完成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符合要求的外语成绩证明原件以及相关获奖材料的原件,出示并提交至我院工作人员审核。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9月22日(周三)下午13:00,地点:艺术学院红六楼206。
2、面试时间和地点:
9月22日(周三)下午13:30,地点:艺术学院红六楼215。
四、待录取相关工作
1、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2、院系的待录取名单经全部推免生确认完毕后,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上网公示。推免生可登录艺术学院网站或研究生院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 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