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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方案

时间:2015-03-04 阅读次数: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方案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方案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博士生招生(10月下旬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者(包括大陆和港澳台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于1月20日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9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很重要);
  (7)学术论文(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
  (8)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9)外语等级证明,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3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算向前推算),否则要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外语入学考试(考试时间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信息)。
    英语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TOEFL成绩;
   
GRE成绩;
   
WSK(PETS 5)考试成绩;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雅思成绩;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其他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须提供语言水平证明。
  3、特别说明:

(1)我院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在招生当年2月,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3月初在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方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如下:
 

艺术理论方向:(中国艺术学理论50%,西方艺术学理论50%)

艺术批评方向:(影视理论50%,中外影视史50%)

艺术史方向:(美术理论50%,中外美术史50%)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方向:(美学与艺术学理论50%,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理论50%)

 

4、面试内容: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
  5、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上、中旬。
  6、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四、监督机制
  1、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考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3、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均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
艺术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9179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理科五号楼422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4年9月21日

 

 

 

 

 

 

 

 

 

艺术学院2015年博士招生专业、方向、导师、考试科目

 

招生人数:12人(其中含与北京舞蹈学院联合培养的博士生2名,只从该校在职人员中招收)。笔试、面试各占50%。导师、招生方向、笔试科目如下,其他更详细的导师信息请参看艺术学院网站“师资队伍”等相关信息。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导 师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艺术学、

艺术学理论 (130100)

艺术理论

王一川

彭  锋

中国艺术学理论50%

西方艺术学理论50%

含与北京舞蹈学院联合培养的博士生2名

艺术史

丁  宁

李  松

翁剑青

美术理论50%,中外美术史50%

 

艺术批评

陈旭光

李道新

影视理论50%,中外影视史50%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叶  朗

林  一

美学与艺术学理论50%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理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