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将于2016年3月17-19日进行,复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规则、考核目标:
(1)规则:按学校要求进行严格复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任何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均合格者择优录取。;
(2)目标:考核知识面和综合分析能力,注重专业发展潜能。
2、所有通过考核的考生(包括大陆考生、港澳台、留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复试的全部过程。
3、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按专业方向分别进行):
(1)笔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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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
3月17日(周四)上午9:00---11:00 |
笔试地点 |
二教205 |
备注 |
各个专业统一笔试。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外语水平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场。笔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
(2)面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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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艺术理论方向 (含舞院联合培养) |
3月18日(周五) 9:00-结束 |
艺术学院 434会议室 (等候室:438) |
艺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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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方向 |
3月18日(周五) 下午1:00-结束 |
艺术学院501会议室 (等候室: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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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批评方向 |
3月18日(周五) 9:00-结束 |
4、注意事项:
1)往届生在复试前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身份证、学生证。
2)所有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等候室。
3)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最后确定初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4)拟录取名单在3月底公示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
5、艺术学院地址:
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四层(位置距北大东南门100米)。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电话:62759179。邮箱:yyj@pku.edu.cn
附件:2016年艺术学院博士生复试名单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