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我院对进入复试的博士申请者采取差额考核的方式,在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分别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根据《北京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的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按要求交验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①内地申请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地区申请者,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④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持有效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① 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②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的认证件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在读证明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申请人需提供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和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的考生除外。
三、笔试与面试
笔试按方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由现场答题和个人汇报组成,报告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学术成果介绍、外语水平、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设想等。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等方面的考察在面试中进行。
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四、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 |
专业方向 |
时间 |
地点 |
候场室 |
资格审核 |
艺术理论 艺术史 艺术批评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
3月28日 9:00-11:00 |
红六楼 108室 |
无 |
笔试 |
艺术理论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
3月28日 13:00-16:00 |
红六楼 215室 |
红六楼 108室 |
艺术史 艺术批评 |
红六楼 201室 |
|||
面试 |
艺术史 |
3月28日 16:10 |
红六楼 215 |
红六楼 207 |
艺术批评 |
3月29日 9:00 |
红六楼 201 |
红六楼 108 |
|
艺术理论 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
红六楼 215 |
红六楼 108 |
请申请人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前将核查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加复试资格。
五、录取
1、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最后确定初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2、拟录取名单预计在4月初在艺术学院网站公示(http://www.art.pku.edu.cn/)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艺术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联系电话:010-62759179
邮箱:pkuart@pku.edu.cn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