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艺术学院艺术学双学位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艺术学双学位成绩绩点在3.45以上。
二、在校获得北京市三好学生、获得校级奖励及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三、报名地点:艺术学院团委\本科教务办公室。
艺术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2011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