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7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7年免试研究生工作于2016年9月9日启动。请各学院(系、所、中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规范选拔,确保录取质量,宁缺毋滥。现就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务长办、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部、医学部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教务长办牵头,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部、团委、医学部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2、教务部、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拟定规则及相关要求,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协调各院系,统筹安排此项工作。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推荐及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或5人以上组成,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主任担任组长,由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班/年级主任参加,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的推荐和选拔办法,并组织实施。
4、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各专业成立若干5人或5人以上的复试专家组,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推荐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毕业后不赴境外留学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凡参加推免的学生都必须按时向所在院系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各院系要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推免生选拔标准,确保选拔的学生在学业成绩、品行等方面表现优良,原则上学业成绩处于下游的学生不予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3、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1)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2)已申请推免资格并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复试,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等;
(3)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4、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各院系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要请学生珍惜机会,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走出去,积极联系外单位。
5、学生GPA数据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各院系的综合排名标准由院系自行制订和解释。元培学院学生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学院组织进行。
6、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GPA、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改动数据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被推荐者的推荐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院系推荐名单产生后要立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的学术声誉,院系一定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他们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学习,避免出现问题。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8、推免资格申请和审核流程:
(1)2016年9月9日中午12:00至14日下午15:00,开通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入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用本人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我的门户”,选择“业务办理-教务部-推免资格申请”,可进行提交、修改以及取消申请操作。在系统开放时间之外,学生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2)2016年9月15日至20日,各院系对完成申请提交的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核。
(3)2016年9月20日下午15:00前,各院系在系统完成推免资格的审核确认,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推免生名单等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4)2016年9月23日前,教务部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5)2016年9月23日后,学生可登录校内门户进行推免资格查询。进入“我的门户”,选择“业务办理-教务部-推免资格结果查询”。
9、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申请本校,请按本文件“三、接收办法”进行申请;申请外校的,请按对方单位要求自行联系。
三、接收办法
1、接收申请
(1)2016年9月10日至19日,开通北京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
(2)所有申请北京大学的推免生,须登录“北京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和打印《北京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并将已填写的全部申请材料和信息表寄(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3)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必须取得推荐学校的推免资格(名额)。
2、外语要求
学校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不做统一规定,各院系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提出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本科阶段一外为英语的申请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IELTS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对于一外为非英语语种、或外语专业毕业的同学,不要求提交此项。如大学以前学习语种不是英语而一外是英语,一般应达到本校本科毕业的外语要求。
3、名次要求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申请攻读本校硕(博)士研究生,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对其综合名次提出明确要求,一般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并正式通告学生。
4、复试要求
(1)2016年9月21日前,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择优选拔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参加差额复试。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对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请同学,应遵循统一复试、一视同仁的原则。
(3)是否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差额复试中进行一级学科综合考试(笔试),由各院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学校不做统一要求。实行一级学科综合考试的院系应做好相应的命题和阅卷准备工作。
(4)一级学科综合考试(笔试)或综合面试的成绩按百分制,或最后换算成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其一不及格者则不予录取。
学生平时成绩和其它因素以及复试中的一级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以多大的权重计入复试总分(均可以不计入),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复试规则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5)综合面试应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相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同时复试专家组应事先确定评分标准,并在面试时认真填写《申请免试攻读北京大学研究生复试记录》,以备查验。每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5、待录取与公示
(1)2016年9月27日前,院系完成推免生复试并向研究生院汇报推免生接收情况。
(2)所有被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院系根据研究生院审批同意的待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待录取通知,并在院系的规定时间内经推免生同意后完成待录取。若推免生报考类型(硕士生/直博生)与待录取类型不一致的,应及时告知其重新填报志愿,随后再进行待录取。9月25日前,院系不得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
(4)院系的待录取名单经全部推免生确认完毕后,由院系在10月25日前完成10个工作日的上网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推免生姓名、推荐学校及专业、录取院系及专业、复试成绩、待录取类型(硕士生/直博生)和备注等项目。其中,通过专项计划待录取的推免生,其专项计划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有学生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提出疑问,院系应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四、专项计划与元培计划
1、专项计划
经我校学工部推荐的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学工直升”、“学工选留”学生,校团委推荐的“支教”学生,艺术团和体育教研部推荐的“艺术”、“体育”特长生申请攻读本校研究生,由接收院系审核同意后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经学校确认后由研究生院下达专项接收计划。
2、元培计划
“元培计划”是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需各院系给予大力支持。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复试的“元培计划”学生比例应不低于本院系非“元培计划”学生参加复试的比例,最终录取的“元培计划”学生比例一般应不低于本院系非“元培计划”学生最终录取人数的比例。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附件: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7年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教务部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9日
附件:
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7年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准备 |
1、教务部、研究生院联合发布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通知,制定推荐和接收标准,启动推免生工作 |
教务部、研究生院 |
2016.9.9 |
2、召开北京大学2017年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会议 |
教务部、研究生院 |
201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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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通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 |
教务部 |
2016.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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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通北京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 |
研究生院 |
2016.9.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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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荐、接收推免生办法和招生目录 |
教务部、研究生院 |
2016.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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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5人以上) |
各院系 |
2016.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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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复试专家组(5人以上、可分专业) |
各院系 |
2016.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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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组组长共同确定选拔规则和考核形式 |
各院系 |
2016.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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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由复试专家组确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各院系 |
2016.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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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
1、院系审核推免资格 |
各院系 |
2016.9.15-20 |
2、提交本院系推免生名单到教务部 |
各院系 |
2016.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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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务部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
教务部 |
2016.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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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务部将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名单转研究生院并上传至教育部 |
教务部、研究生院 |
2016.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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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 |
1、接收申请者的申请材料 |
各院系 |
2016.9.19 |
2、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并上网发布院系选拔规则和考核形式 |
各院系 |
2016.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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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报研招办选拔规则、一级学科综合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
各院系 |
2016.9.21 |
|
4、进行差额面试(含一级学科综合考试和综合面试) |
各院系 |
2016.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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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录取 及公示 |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复试结果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待录取名单 |
各院系 |
2016.9.25 |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听取各院系情况汇报,确定待录取名单 |
研招办、各院系 |
2016.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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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入复试成绩、发送待录取通知,经推免生同意后完成待录取(9月28日起)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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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系公示接收推免生待录取名单,研究生院网站做公示链接(10月25日前完成10个工作日的公示) |
研招办、各院系 |
2016.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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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
1、资格复审 |
研招办、各院系 |
2017.5 |
2、发出录取通知书 |
研招办、各院系 |
20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