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系名称: |
艺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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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专业基本学术要求 |
本校各系2015、2016级本科生品学兼优,对艺术有爱好,在原系未受过任何处分。
大一、大二的学生成绩绩点在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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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人数 |
30 |
报名时间
和地点 |
5月 10日——11日 时间:8:00—16:00 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红六楼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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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面)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
考试时间: 5月15日 下午14:00 1、 面试 2、 论文提交一篇,字数在5000字左右 (艺术史论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化产业方向,从以上三个方向任选一个方向) 公布考试成绩: 艺术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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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公示网站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