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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书法理论评论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书法是中华文化瑰宝,包含着很多精气神的东西,一定要传承和发扬好。”2022年9月,“美术与书法”首次成为《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学位,与一级学科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为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书法理论评论水平,做好书法文化传播与策展,切实发挥高校在书法传承发展、理论评论研究与学科建设方面的职责,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和委托,由北京大学开展本次“书法理论评论人才培训”公益项目。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北京大学有着悠久的书法艺术传统。北大125年的发展史上,书法实践和理论建设上有着辉煌的历史。百年余前,蔡元培先生创办“画法研究会”“书法研究会”“音乐传习所”,首开综合大学美育之先河。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以“社团”而非“院系”,“博雅”而非“专业”的形式,开创出一条多学科交叉、兼顾理论与实践、注重人文修养与学术研究的独特的书法教育传承创新之路,涌现出一批以书法创作或书法研究闻名的师生,也收藏了一大批与书法相关的作品、石刻、拓片、古籍善本等。今日北大,有许多学科的专家教授从事书法创作,书法是他们专业研究之余温润性灵的重要手段。多学科的综合学术背景,也让北京大学的书法史和书法理论研究形成了学科交叉的鲜明特色。北京大学不设书法专业,但广泛通过社团、课程、演讲等活动开展校园书法美育。北大书法教育继承北大始自1917年成立的书法研究会的书法教育传统,具有鲜明的人文色彩,强调书法艺术的学术性、文化性,显示出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理论研究与艺术创作并举的特色。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 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9月30日,培训总时长共90天,其中集中授课(含调研)3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3年7月3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31日(集中授课阶段,含调研)
2023年8月1日- 2023 年 9月 29日(独立研究、展览策划筹备阶段)
2023年9月30日 在北京举办首届全国书法理论评论家提名展暨当代书法理论评论研讨会(名称暂定)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北京大学新校区(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北京市内及周边地区高校、艺术区、美术馆、艺术机构、文博机构、石刻及拓片考察等。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包括书法史论与专业写作、书法评论与展览策划、书法创作与实地考察、国学与相关学科专题讲座四大板块,以书法学为主体,广泛涉及美术学、展览策划、艺术学、美学、文学、历史学、文献学、文字学、考古学、地理学等相关学科,同时训练书法史论研究、评论与策展的理论与实践能力。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展览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策划或参加展览、发表作品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项目聘请北京大学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博导,中国书协、中国美协、中国评协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专家,以及专业期刊编辑、知名策展人等业内一流专家授课。
1、项目负责人:祝帅(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2、项目联系人:高晨昱
3、培训教师(按姓氏拼音排序,暂定):
序号 |
教师姓名 |
所在单位及简介 |
1 |
白 锐 |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
2 |
陈池瑜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
3 |
陈振濂 |
浙江大学教授,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
4 |
陈志平 |
北京大学文研院访问学者、暨南大学教授,中国书协理事 |
5 |
邓宝剑 |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
6 |
董丽慧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员 |
7 |
丁 宁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 |
8 |
冯 健 |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员 |
9 |
何学森 |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书协学术与教育委员会主任 |
10 |
胡抗美 |
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
11 |
黄宗贤 |
四川大学教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
12 |
李 一 |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原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原理事 |
13 |
李超德 |
苏州大学教授、博物馆馆长,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
14 |
李 松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雅特聘教授 |
15 |
刘 恒 |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原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原副主任 |
16 |
刘 石 |
清华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 |
17 |
刘广生 |
大国工匠、山东莱州毛笔制作工艺非遗传承人 |
18 |
卢永璘 |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
19 |
陆明君 |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
20 |
彭 锋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 |
21 |
祁小春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
22 |
邱才桢 |
清华大学长聘副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
23 |
邱振中 |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原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
24 |
尚 辉 |
《美术》社长、主编,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 |
25 |
史 睿 |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图书分馆馆长、副研究馆员 |
26 |
王 强 |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
27 |
薛帅杰 |
中国美术馆研究馆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
28 |
杨 军 |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院长、研究馆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
29 |
叶培贵 |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学术委员会主任 |
30 |
尹吉男 |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教授 |
31 |
阴澍雨 |
中国艺术研究院一级美术师、美术与书法系主任 |
32 |
于 洋 |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科研处处长 |
33 |
虞晓勇 |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书法系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北京书协副主席 |
34 |
张 冰 |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教育委员会委员 |
35 |
张 辛 |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原理事、学术委员 |
36 |
郑 岩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
37 |
郑晓华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秘书长 |
38 |
朱培尔 |
《中国书法》社长、主编,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
39 |
朱天曙 |
北京语言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
40 |
朱中原 |
《中国书法》社长助理、编辑部主任 |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或策展提名作品将于2023年9月30日在北京进行展览。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5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在书法或文艺评论专业方向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书法、美术、评论类国家及省部级以上奖项或相关专业各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文联研究课题、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持者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取得书法、美术、评论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注意:对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再录取。
(二)录取方式
项目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员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选拔,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于2023年6月10日前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并向录取人员发放录取通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本项目最终录取学员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入选学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录取名单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正式发布,录取人员需于2023年7月2日下午准时报到。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纸版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可从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官网下载):“单位意见”一栏须由申请学员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填写,须明确允许脱产参加学习,签字并加盖公章,新文艺群体此处由地市级书法家协会或文艺评论家协会加盖公章。
2.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正背面)、工作或学习证明(新文艺群体提供会员证明)、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等支持证明材料)、个人免冠标准照2张。
3. 代表作:个人代表性的书法理论评论文章3篇(字数、发表与否不限),原创书法作品(或所策划的展览现场)照片2件。
4.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版和电子版。
纸版材料:须按照以上1—4项序号排序装订成册(其中报名表为原件,其他材料为打印或复印件)。邮寄材料封面请注明“申请人省份、单位、姓名、联系电话”,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不接收各类快递、同城、闪送)。所寄材料一律不退。
EMS邮寄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100871
收件人:高晨昱老师
联系电话:13911650605(仅限收件)
电子版材料:将所有材料组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不大于20M,文件名为:省份+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名为:省份+作者姓名+书法培训报名材料。邮件主题为“申请人省份、单位、姓名+书法理论评论项目报名资料”,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etp@pku.edu.cn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3年7月2日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新校区(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10-62757501
邮箱:etp@pk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