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硕士研究生
请艺术学院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留学生),于2013年6月21日之前参照附件中《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到各班班长处。请大家按时提交。于评定程序启动之日后提交的,一律不视为本次奖学金评定的材料。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3-6-17
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金评定方案.doc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版权所有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 邮编: 100871 电话: 010-627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