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经艺术学院严格复试,并经研究生院审批,确定初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为:总分=初试成绩÷5×60% + 复试面试成绩×40% + 外语听力
复试成绩以及初取结果见附件。
该通知自即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电话:62759179,e-mail:yyj@pku.edu.cn。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6年3月31日
附件:/upload/file/443311891c4647be9dc02b53e28a77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