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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8年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有关要求和北京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类专门人才为目标,2018年招收专业领域为音乐(音乐剧、古琴、二胡、琵琶)、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计划招生人数为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名,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5名。

 

一、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学习方式、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zsjzjml/)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发布的《北京大学(10001)2018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凡在北京大学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报考费,并在网报成功 2-3 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通过审核方为有效)。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当年教育部规定现场确认截止时间。 在外地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校验,并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及时上网查看并按照校验结果提供或修改相关材料、信息。凡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凡因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导致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责任自负。

7.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可于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二

③ 艺术基础

④ 艺术创意

(四)复试

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查。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复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6.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 50%的范围内。

(五)调剂与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3.自 2013 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二、学习方式

我校艺术硕士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三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三、培养及教学方式

根据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特色优势,我们将以培养高层次的艺术创作专门人才为目标,以丰富文化底蕴、扩展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为教学理念,强调理论教学、课堂讨论、案例教学与实践操练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四、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费新标准正在审批中。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分别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tjxx1/)。

2.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六、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七、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严禁涉题人员参与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

5.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全程予以回避。

 

八、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45011

电子邮件:pkuart@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1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art.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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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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