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首页  > 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和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我校中国大陆普通全日制档案已转入北大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从学校至家庭所在地(港澳台学生为邻近城市)的火车票乘车优惠。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           新生

新生报到入学并通过入学资格核查后,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和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新生须按要求在《研究生学生证》上填写“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等信息后方可办理。办理完成后发放至学生,学生可正常使用。

二、           在校生

在校生在使用火车票乘车优惠时,如遇到以下情况,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1.      充磁: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注册时,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学生证》至本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处注册并完成火车票优惠卡充磁(每年四次)。

2.      修改乘车区间:由于火车车站调整、家庭地址变更等引起的乘车区间修改情况,研究生需先向院系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后,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修改火车票优惠卡中的信息和《研究生学生证》上的信息后,研究生本人持证至研究生院(新太阳419室)加盖相关证明章。

3.      《研究生学生证》丢失后重新补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生学生证》丢失补办6个月后方可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办理时,由研究生填写好相关信息,至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处张贴磁条并写入学生个人信息后,研究生本人持证至研究生院(新太阳419室)加盖相关证明章。

4.      火车票优惠卡消磁、损坏或失效:优惠卡必须妥善保管,一经贴上,不可撕扯揭下,不可大角度弯曲、折叠,不可用外力重压优惠卡芯片部分,不可将卡片浸湿或长期保存在潮湿的地方,不可将其他非接触式IC卡(如二代身份证)或金属卡片与优惠卡近距离放置在一起。如遇消磁、损坏或失效等情况,研究生可向院系提出申请更换,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登记、张贴新磁条并写入学生个人信息后方可使用。

                                             研究生院     2015/3/2

 

 

 

 



版权所有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 邮编: 100871 电话: 010-627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