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首页  > 硕士研究生

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规则、考核目标:

1)规则:按学校要求进行严格复试,戏剧与影視学专业、艺术学理论专业、美术学专业均采取笔试加口试的方式。

2)目标:考核知识面,注重专业发展潜能。

3)复试程序: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专业考评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复试权重按已公布在2015年招生目录上的40%规定执行。

4)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l及笔试成绩组成,权重为各占5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二、                提交复试用材料

因时间关系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书后(除留学生和港台生已经提交过材料的同学外),应按要求及时提交如下材料,于3月22日前寄送至如下地址(以材料收到为准):

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4层422室,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100871。(62759179)

②报名登记表和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
③应届生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在读证明或者预毕业证明;

往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④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奖、发表的论文等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

三、                复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2日(周日)上午10:00---11:30    各专业集中笔试

地点:二教308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2日(周日)下午1:00---5:00

地点:戏剧与影视学专业──艺术学院影视学教研室(508室);

(等候面试地点在艺术学院501室)。

美术学专业──艺术学院美术学教研室(503室);

(等候面试地点在艺术学院501室)。

艺术学理论专业──艺术学院会议室(434室);

(等候面试地点在艺术学院438多功能厅)。

注意事项:

1、往届生在复试前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

2、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00元(大陆和港澳台生需要缴纳)。

 

四、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最后确定初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拟录取名单在3月底公示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

 

五、艺术学院地址:

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四层(位置距北大东南门100米)。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电话:62759179。

 

附件: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Login/upload/file/20150316/20150316110916_6718.xls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5316

 

 




  l.xls
  /Login/upload/file/20150316/20150316110916_6718.xls

版权所有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 邮编: 100871 电话: 010-627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