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首页  > 硕士研究生

2015年春季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须知

 

2015年春季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须知

一、硕士生论文答辩

 

硕士论文送交教务办公室截至时间:

2011级硕士研究生于1110前提交7本论文;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修改。论文最后一页“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需要导师和本人签字,否则不予接收。

 

二、博士生论文答辩:

111日 前提交匿名评审论文6本(同时提交个人自查的学位论文查重报告一份(学位论文要求重复率不超过15%))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硕士答辩提交论文须报送的学位审批材料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封面A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封面B

3.《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一式2份。(请把个人信息填写到本表中,然后将电子版发给导师,请导师填写评语)

4.《论文原创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一式2份。(除论文末页装订,再交1份),由学位申请人和导师共同签名。

5.其他:有科研论文或科研成果者,本人登录校内门户,将成果录入并确认。

上述硕士答辩材料,均在网上下载,路径是:网址http://www.pku.edu.cn,管理服务→研究生院→培养过程→硕士培养→表格下载。

 

四、网上录入个人信息

在校硕士生、博士生务必于答辩前通过学生个人门户,将学位论文题目、英文论文题目、论文主题词、论文字数、论文开始时间、论文结束时间的信息及时录入教学系统。

 

五、答辩结束的事宜

1、答辩结束一周之内学生送交论文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要求:

硕士生须送交3本正式学位论文。

博士生须送交4本正式论文。

2、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

网址:http://162.105.138.174/tasi/main.asp?lang="gb

路径: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提交。

 

                                             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4-10-13

 

 



版权所有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 邮编: 100871 电话: 010-627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