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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请艺术学院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留学生),于2014年6月29日上午12点之前参照附件中《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报名,并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各班班长处。请大家按时提交。于评定程序启动之日后提交的,一律不视为本次奖学金评定的材料。
注意:姓名,学号,专业,导师,联系方式等信息需要同学自行填写好。总得分需要同学自行初步算好并填写清楚。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4-6-26
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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