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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四批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2008年12月29日《关于申报2009年度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的内容,研究生院已对2009年12月15日前由各学院(系、所、中心)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复核,并最终确定了本次拟给予资助的张志虎等20个院系的62名研究生(名单见附件表1),另有2人需补充提交学生出访申报手续后才能确定资助资格(见附件表2),所补相关材料应于1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

请拟接受资助研究生按下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受资助研究生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假期除外)持参会总结(不少于1500字)、护照及在外参会的相关材料(会议日程、论文集等)到研究生院办理资助拨款手续,领取《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

本学期上述手续的办理时间为2010年1月14日上午。下学期办理的时间为2010年3月2日后每周二、周四上午。地点:红二楼2105室

凡所参加会议的举行时间为2009年者,务必于2010年1月14日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完回国报到手续后,研究生院将通知财务部将款项拨至受资助学生所在学院(系、所、中心)。学生持出访任务批件、《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学术交流资助审批表》及相关票据报销。

3、未成行者或逾期未办理回国报到手续者,本次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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