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目的
北京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的创始地。1916年蔡元培先生就任北大校长,次年8月蔡元培先生在《新青年》杂志上提出“‘美育代宗教’说”。1919年“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成立,蔡元培先生亲任会长。1922年“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改组为“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这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第一个音乐教育机构。北京大学由此成为全国美育和艺术教育的中心,培养出以谭抒真、吴伯超、冼星海等为代表的众多音乐人才。作为“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成员的黎锦晖,所创作的儿童歌舞剧就是中国音乐剧的早期实践。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北京大学多学科优势,将音乐学与艺术学、人类学、文学、历史学等学科结合紧密,有力的支持了音乐剧创作与研究。近年来,组织了“中关村国际音乐剧节暨北京大学国际音乐剧研讨会”、“北京大学音乐剧公益课堂”等教学交流活动,出品了《大红灯笼》、《元培校长》、《曹雪芹》、《大钊先生》等一系列大型原创民族音乐剧目,并引进美国音乐剧《肉桂女孩》中国版,在中西汇通的基础上,走出中国的音乐剧艺术之路。学院于2018年承办国家艺术基金《音乐剧编剧和导演》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旨在为中国的音乐剧编剧与导演领域培养优秀人才。
并将于2018年秋季开办北京大学音乐剧研修班,依托自身的教学与科研优势,秉承“道”“技”并重、理论性与应用性并举的艺术发展方针,联合国内外优质资源,遴选优秀的音乐剧创作与表演者,为音乐剧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文化见识与美学素养的、富有艺术创造力与实战能力的高端人才。
二、教学方式
1、北京大学音乐剧研修班是以导师工作坊形式面向喜爱及从事音乐剧专业的人才开展音乐剧导演、表演及创作培养的研修班。采取半脱产面授的教学方式。
2、本研修班以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著名教授为依托,根据研修计划聘请国内外高校学者型艺术家;邀请中国国家话剧院、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等院团艺术家、剧作家联合授课。
3、采取理论课与专业实践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创全新的教学体系,使学员的音乐剧专业修养与专业技能有质的飞跃和升华。
三、教学特色
1、名师教学并且研修班课程均在北京大学本部进行,学员亲身体验中国最高学府的学术氛围和学习环境。
2、优秀学员优先参加学校各类剧目展演。
3、向全国高校、剧院(团)推荐优秀学员。
4、学员结业后,成为北京大学校友,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友。
四、课程设置
1、公共理论课:艺术理论与文化艺术修养——艺术学专题、剧作法专题、戏剧导演专题、中国音乐专题、世界音乐专题;
2、专业实践课:专业导师指导创作与表演实践课程——音乐剧演唱、戏剧表演、音乐剧风格舞蹈、经典剧目排练与演出;
3、训练与排演音乐剧剧目:剧目集训。
通过小型与大型剧目集训排演,使学员对音乐剧的多能性表演能力及艺术涵养提升到新的境界。
五、拟邀请授课教师
王一川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旭光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彭 锋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周映辰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系主任、副教授
侯锡瑾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毕明辉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
佟佳家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
赵 旭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研究员,原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话剧团二级演员
王作欣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袁 禾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
王晓鹰 国家话剧院一级导演
李宝群 总政话话团一级编剧
傅显舟 北京市艺术研究所研究员
汤子星 解放军文工团一级演员
肖 杰 北京舞蹈学院音乐剧系教师
六、招生对象要求
1、民营艺术机构音乐剧专业人员、自由艺术人及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音乐剧爱好者。
2、本班不招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或旁听。
3、学员报名成功后,双方签订《北京大学社会招生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协议书》、《学员日常行为规范承诺书》。
七、教学时间与安排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19日-2019年7月30日。课程每月一次,一次三天(周五、六、日),上课时间按照北大校历,共240课时(含剧目集训时间,集训时间另行安排)。
2019年7月前安排学员汇报演出。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北京大学音乐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号,统一加盖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公章。可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查询。
八、报名流程
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发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1)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个人自我陈述(网站自行下载);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⑤相关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申报书等)等材料;
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所有材料于快递(顺丰)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三楼113室,邮编100871
(3)录取通知:获得评审组审议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入学通知书》,未接到通知者可到教学中心招生办查询。
(4)交纳学费:38000元/人,食宿、交通等费用学员自理。请在收到《入学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课程费用。开课前7个工作日内收到《入学通知书》者须根据《入学通知书》中的指定期限内汇款至学校账号:
户名:北京大学;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帐号:0200004509089131151;
用途:艺术学院 +姓名
九、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3室
邮政编码:100871
网址:www.art.pku.edu.cn
电子邮件:929787121@qq.com
电话:13601165036李老师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