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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艺术学院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评审,初拟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双学位录取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9日,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公告栏、官网“学院公告”栏
若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情况:sunli0320@163.com。收到异议后我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5月22日
附件:艺术学院双学位初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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