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社科[2018]2号文件精神,北京大学于2018年6月启动本科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改革涉及如下教学安排、新开课两方面。
课程信息 |
2017级 (及之前入学者) |
2018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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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课程号 |
04031650 |
04031651 |
学时学分 |
2学分,2学时 |
3学分,3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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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面向年级 |
大一 |
大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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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课程号 |
04031660 |
04031661 |
学时学分 |
2学分,2学时 |
3学分,3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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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面向年级 |
大一 |
大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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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课程号 |
04031730 |
04031731 |
学时学分 |
4学分,3学时 |
3学分,3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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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面向年级 |
大二 |
大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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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课程号 |
04031740 |
04031740 |
学时学分 |
3学分,2学时 |
3学分,3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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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面向年级 |
大三 |
大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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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
课程号 |
04031750 |
04031751 |
学时学分 |
1学分,1学时 |
2学分,共3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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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面向年级 |
大三 |
大一选课,持续参与课程至大三结束 |
课程信息 |
2017级 (及之前入学者) |
2018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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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实践课 |
课程号 |
无 |
待定 |
学时学分 |
2学分,不短于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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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面向年级 |
大一至大三任一暑期 |
2018年6月启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附件1)主要面向2018级(及以后入学)的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除外)、2018级(级以后入学)医学部一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医学部学生不参与形势与政策课)。2017级及以上高年级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2017级及以上医学部全日制本科生仍采用旧的教学管理办法(附件2)。
针对如下特殊情况,请各院系教务人员协助进行选课指导。
17级及之前入学降转的学生仍按照旧的思政课教学管理办法选课,毕业审核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达到12学分。
按照使绝大多数2017级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标准,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于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持续开设少量思政理论课“扫尾班”,为未能按照建议选修思政理论课的学生提供选课支持。自2021-2022学年起,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再开设“扫尾班”,休学或延期毕业的学生保留已修思政理论课学分(无需按照新修订管理办法补足已修思政理论课学分),尚未完成部分按照2018年6月新修订思政课教学管理办法安排选课。
附件1
一、课程设置
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必修课程,包括5门课,共13学分(校团委负责“形势与政策”课中的实践教学环节的1学分活动安排,其余12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其教学):
二、选课要求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5门课程在每学年的两个学期都开设。学生从入学第一学期开始,每学年选修4学分,前三年修满12学分。其年级对应的应选课程如下(建议学生按年级选课):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1.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核与成绩评定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根据平时作业、测验、出勤、讨论、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等成绩综合评定。
3.因病假、事假、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必须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缓考手续。被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当于下一学期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四、附则
附件2:
北京大学本科思想政治课教学管理办法
(2018年6月修订试行)
一.课程设置
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必修课程,包括6门课,共16学分(校团委负责“思政实践”课2学分活动安排,其余14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教学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形策”教学工作。该课程将从大一开始,持续三年。按照院系教学计划选修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形策”课的大一新生,必须在大一通过选课系统选课分班,其中秋季学期开设4个班(1-4班),春季学期开设4个班(5-8班)。系统选课1次即可,选课记录保留至大三春季学期结束,过程中成绩以“IP”记录,直至每届学生大三春季学期期末显示最终成绩。如学生大三春季学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交流状态,学生成绩则延至复学后的第一学期登录。
“形策”课包括两部分教学内容:(1)学生在大一必须选课,并参与课堂教学和期末考试;(2)自学生选课起,至大三结束前必须选修至少四次讲座,以刷卡考勤和相应教学网作业评估成绩。
注意:
团委承担“思政实践”教学管理。每学年开设暑期班,学生在大四前任一春季学期选修暑期“思政实践”课,并按要求于当学年暑期完成实践,在下一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提交报告至所在院系团委,团委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
该课程考试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评定,由团委依据个人实践报告、团队集体评定、带队人员鉴定、院系团委意见等角度来考察。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基础”“纲要”“原理”“概论”教学工作。该4门课程在每学年的两个学期都滚动开设。学生从入学第一学期开始,每学年至少选修6学分,前两年修满12学分。
年级对应的应选课程如下(建议学生按年级选课):
(1)一年级:
(2)二年级:
(3)四年级前:
1.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核与成绩评定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根据平时作业、测验、出勤、讨论、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等成绩综合评定。
3.因病假、事假、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必须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缓考手续。被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当重新选课并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1.本办法经学校教务部批准,自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行。
2.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校团委负责解释上述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