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大学思想政治课新老生交接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9-03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2018]2号文件精神,北京大学于2018年6月启动本科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改革涉及如下教学安排、新开课两方面。

  • 调整现有思政理论课教学安排

课程信息

2017

(及之前入学者)

20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号

04031650

04031651

学时学分

2学分,2学时

3学分,3学时

开课面向年级

大一

大一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号

04031660

04031661

学时学分

2学分,2学时

3学分,3学时

开课面向年级

大一

大一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课程号

04031730

04031731

学时学分

4学分,3学时

3学分,3学时

开课面向年级

大二

大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号

04031740

04031740

学时学分

3学分,2学时

3学分,3学时

开课面向年级

大三

大三

形势与政策

课程号

04031750

04031751

学时学分

1学分,1学时

2学分,共32学时

开课面向年级

大三

大一选课,持续参与课程至大三结束

 

  • 增开思政实践课

课程信息

2017

(及之前入学者)

2018

思政实践课

课程号

待定

学时学分

2学分,不短于一周

开课面向年级

大一至大三任一暑期

 

    2018年6月启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附件1)主要面向2018级(及以后入学)的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除外)、2018级(级以后入学)医学部一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医学部学生不参与形势与政策课)。2017级及以上高年级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2017级及以上医学部全日制本科生仍采用旧的教学管理办法(附件2)。

    针对如下特殊情况,请各院系教务人员协助进行选课指导。

  • 跨院系降转

17级及之前入学降转的学生仍按照旧的思政课教学管理办法选课,毕业审核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达到12学分。

  • 休学或延期毕业

按照使绝大多数2017级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标准,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于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持续开设少量思政理论课“扫尾班”,为未能按照建议选修思政理论课的学生提供选课支持。自2021-2022学年起,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再开设“扫尾班”,休学或延期毕业的学生保留已修思政理论课学分(无需按照新修订管理办法补足已修思政理论课学分),尚未完成部分按照2018年6月新修订思政课教学管理办法安排选课。

 

 

 

 

 

附件1

北京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办法

(2010年6月修订)

一、课程设置

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必修课程,包括5门课,共13学分(校团委负责“形势与政策”课中的实践教学环节的1学分活动安排,其余12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其教学):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每周2学时,共2学分。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每周2学时,共2学分。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原理”);每周课内2学时,课外1学时,共3学分。
  4.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每周课内3学时,课外1学时,共4学分。
  5. .形势与政策;平均每周课内1学时(即单双周排课,隔周上两个学时的课),课外1学时(由团委负责其实践教学活动安排),共2学分。

二、选课要求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5门课程在每学年的两个学期都开设。学生从入学第一学期开始,每学年选修4学分,前三年修满12学分。其年级对应的应选课程如下(建议学生按年级选课):

  1. .一年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
  2. .二年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形势与政策(1学分)。
  3. .三年级: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学分)。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1.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核与成绩评定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根据平时作业、测验、出勤、讨论、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等成绩综合评定。

3.因病假、事假、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必须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缓考手续。被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当于下一学期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四、附则

  1. .本办法经学校教务部批准,自2009级本科生开始实行。
  2.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校团委负责解释上述相关事宜。

 

 

附件2

北京大学本科思想政治课教学管理办法

(2018年6月修订试行)

一.课程设置

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必修课程,包括6门课,共16学分(校团委负责“思政实践”课2学分活动安排,其余14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教学管理):

  • 形势与政策(简称“形策”):大一至大三讲座报告16学时(4次报告),针对大一学生的课堂教学16学时(8次课),共2学分。
  • 思政实践:实践假期进行,时长不短于一周(不少于120小时),共2学分。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思修”):每周3学时,共3学分。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史纲”):每周3学时,共3学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马原”):每周3学时,共3学分。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毛概”):每周3学时,共3学分。

 

  • 选课要求

 

  1. 形势与政策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形策”教学工作。该课程将从大一开始,持续三年。按照院系教学计划选修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形策”课的大一新生,必须在大一通过选课系统选课分班,其中秋季学期开设4个班(1-4班),春季学期开设4个班(5-8班)。系统选课1次即可,选课记录保留至大三春季学期结束,过程中成绩以“IP”记录,直至每届学生大三春季学期期末显示最终成绩。如学生大三春季学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交流状态,学生成绩则延至复学后的第一学期登录。

“形策”课包括两部分教学内容:(1)学生在大一必须选课,并参与课堂教学和期末考试;(2)自学生选课起,至大三结束前必须选修至少四次讲座,以刷卡考勤和相应教学网作业评估成绩。

注意:

  1. “形势与政策”课程不允许学生中期退课。如因学生个人原因(如休学、出国等)而无法按照要求正常完成该课程教学环节,则系统保留已完成的学习记录并显示“未完成”,学生复学后须在接下来的一学期尽快完成课程其余任务,成绩延至复学后的第一学期期末登录。
  2. 关于“形势与政策”讲座: 每学期开设4-6次讲座不等,讲座信息见教学网“通知”、班级群通知、马院网站“通知公告”、教务部网站“通知公告”。

 

  1. 思政实践

团委承担“思政实践”教学管理。每学年开设暑期班,学生在大四前任一春季学期选修暑期“思政实践”课,并按要求于当学年暑期完成实践,在下一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提交报告至所在院系团委,团委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

该课程考试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评定,由团委依据个人实践报告、团队集体评定、带队人员鉴定、院系团委意见等角度来考察。

 

  1. 其他理论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基础”“纲要”“原理”“概论”教学工作。该4门课程在每学年的两个学期都滚动开设。学生从入学第一学期开始,每学年至少选修6学分,前两年修满12学分。

 

年级对应的应选课程如下(建议学生按年级选课):

1)一年级:

  • 秋季/春季学期:形势与政策(2学分)。
  • 春秋季学期均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

2)二年级:

  • 春秋季学期均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学分)。

3)四年级前:

  • 暑期学校:思政实践(2学分)。

 

  • 考核与成绩评定

 

1.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核与成绩评定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根据平时作业、测验、出勤、讨论、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等成绩综合评定。

3.因病假、事假、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必须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缓考手续。被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当重新选课并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 附则

 

1.本办法经学校教务部批准,自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行。

2.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校团委负责解释上述相关事宜。

 



版权所有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 邮编: 100871 电话: 010-627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