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来源: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时间:2017-04-11

 

 关于2017年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系名称:

艺术学院

接受专业基本学术要求

 

本校各系20152016级本科生品学兼优,对艺术有爱好,在原系未受过任何处分。

 

大一、大二的学生成绩绩点在3.0以上。

 

 

拟接收人数

30

报名时间

 

和地点

5

10日——11

时间:800—1600

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红六楼109

 

考(面)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515

下午1400

1、            面试

2、            论文提交一篇,字数在5000字左右  (艺术史论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化产业方向,从以上三个方向任选一个方向)    

公布考试成绩:

艺术学院官网

 

 

拟公示网站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官网

 

 

 

 



版权所有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 邮编: 100871 电话: 010-627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