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年度学院达世行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请大家仔细阅读评选细则,并提出申请。请z 2010年12月16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pkuart2008@163.com,并将纸质版签字、教务盖章送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详情可咨询院学工办,62754376。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达世行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支持北京大学的教育事业,鼓励北京大学的学生勤奋学习,并加强达世行公司与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的合作,达世行公司捐资在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设立“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达世行奖学金”。
一、 评选范围
1、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在籍的本科生(含双学位)和研究生。
2、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3、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4、 家庭情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5、 成绩要求:本科生专业课程排名前50%;研究生课程没有不及格,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双学位取专业排名前三名人员直接产生。
6、 本奖学金评选不包括留学生。
7、 具有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与评选:
1)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
2) 课程成绩不及格;
3) 严重违反学术规范;
4) 出国(境)5个月(含)以上。
二、 金额设定
1、 本科生每年5万元,用以奖励学习成绩突出,或在影视拍摄方面取得成绩的优秀学生,具体分配方案为:
一等奖4个各5000元,共计20000元
二等奖5个各3000元,共计15000元
三等奖7个各1500元,共计10500元
双学位学习优秀奖3名各1500,共计4500
2、 研究生每年9万元,共评选6名。奖金各15000元,用以奖励品学兼优,在艺术批评学术研究方面成果突出的学生出国考察,参观相关博物馆、美术馆等艺术机构,支付相关费用。考察结束后,应及时提交考察报告和相应研究成果。
三、 评选条件
1、 本科生条件:在评选年度中专业课(不含公共必修)成绩排名中前50%,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其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由艺术学院学工办公室确认;或在当年的电影拍摄作业以及毕业作品拍摄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各不同级别奖项,具有较高艺术和专业水准的学生影视作品,提交作品由影视系教师组织专业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双学位由专业排名前三名的学生直接产生。
2、 研究生条件:着重奖励品学兼优,在艺术批评学术研究方面成果突出的学生。包括美术批评、影视批评、音乐批评、戏剧批评、舞蹈批评、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提交的相关科研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当年参与院学生工作的情况,在考虑学术成果的基础上,为研究生学生骨干提供一个名额。
四、 评比程序
1、 每学年第一学期(9月上旬)开始接受个人申请
2、 提交成果(电影作品、发表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
3、 院学工办初审后分别提交影视专业评审小组和院学术委员会
4、 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本科生作品须经影视系初评通过)
5、 各系根据学术委员会评定结果进行初评
6、 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最终确认
7、 获奖名单公示并接受申诉
8、 每年年底下发本科生相关奖学金款项
9、 每年5月组织研究生赴国外考察调研
五、 评分标准
1、 本科生:总分100分。专业课程(不含公共必修)分数占50%(专业课程平均分×50%);年度拍摄作品占40%,含课程作业以及个人创作(分数由评审小组专家打分,满分40分,提交多部作品的只计算最高分);特别加分10分(作品获得市级奖励加5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加8分,获得国际奖项的加10分,各类奖项只能计算一次)。
2、 研究生:参见《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3)
六、 申诉
1、 如对评选结果有疑义,可以提出申诉。
2、 申诉时间自张榜公布时间起一周内接受,过期不予受理。
3、 不接受匿名举报。
七、 艺术学院达世行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
俞 虹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评审组组长)
彭吉象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丁 宁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耀华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教授
李 松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教授
陈旭光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影视系主任、教授
张晓黎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 静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学工办主任
唐金楠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团委书记、学工办副主任
八、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所有。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