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博士生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2-04

11月22日上午9点,艺术学院博士生党支部在红三楼206召开组织生活会暨十九届四中全会理论学习会。艺术学院全体博士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会,艺术学院党委委员李婷婷出席此次会议。

会议开始,党支书李卉代表支部委员会发表述职演讲,总结了半年来博士生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组织发展情况,并对今后一年的工作进行了规划和展望。党员同志也对支委会的工作、作风进行了评议发言。随后,支部书记李卉带领全体同志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领悟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她提到,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有理论的新概括,也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言。

在学习心得分享环节,李卉阐述了报告的重大意义,就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谈了她的感想。在场同志也从自己的专业、社会工作情况出发,就个人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感悟进行了交流。倪范晶同志认为,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彭芃同志也总结了近半年来的学习成绩和参与的学生工作,她认为,作为艺术理论研究者,必须以人民为导向,这是文艺工作的首要原则。

在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后,党内成员对近期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自我批评,谈到了理论实践结合困难,文化自信不足,对理论时事关注欠缺等问题,并表示今后要更加积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参与各项活动,结合自身专业为国家复兴助力。此次组织生活会不仅加深了党员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学习和理解,也对党支部今后的发展做出了规划。今后,支部会继续以实际行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方面,踏实锤炼专业本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版权所有 ©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 邮编: 100871 电话: 010-627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