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来源: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作者: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时间:2017-03-09 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规则、考核目标

1)规则:按学校要求进行严格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采取面试的方式。

2)目标:考核知识面,注重专业发展潜能。

3) 复试程序: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专业考评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复试权重按40%执行。

4)复试成绩的计算:各专业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

5)所有通过考核的考生(包括大陆考生、港澳台、留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复试的全部过程。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除留学生和港台生已经提交过材料的考生外,应按要求及时提交如下材料,届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资格审查地点:艺术学院红六楼215;

资格审查需交验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本科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个人陈述(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网页下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出示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获奖、发表的论文等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攻读研究生阶段的计划等;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学科不限)。

以上材料格式不限。所交材料一律不退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参加复试考生需按学校规定缴纳“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0元。除留学生外,大陆和港澳台生也需要缴纳。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等候室

备注

317

(周五)

9:00-11:00

戏剧与影视学

红六楼201

学硕

红六楼206

含留学生1

9:00-11:00

艺术学理论

(含艺术理论和文化产业)

红六楼215

学硕

红六楼206

含留学生2人,港澳台4

9:00-12:00

美术学

红三楼201

学硕

红六楼206

含港澳台1

13:00-17:00

广播电视

红六楼201

专硕

红六楼108

 

318日 (周六)

8:00-12:00

13:00-17:00

广播电视

红六楼215

专硕

红六楼108

 

319

(周日)

8:00-12:00

13:00-17:00

广播电视

红六楼215

专硕

红六楼108

 

9:00-12:00

广播电视

(音乐剧)

中关新园3号楼1001

专硕

中关新园801

 

(注:以资格审查当天公布为准)

 

四、复试流程和内容安排

复试按专业类别分别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所有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等候室,核验身份证、准考证(仅限大陆考生)。考生进入考场后:

1、个人陈述及问答(约7分钟);

2、专业、学术相关问题问答或展示(约10分钟);

3、外语表述及问答(约3分钟);

4、复试结束后,签署《复试面试确认书》。

报考艺术硕士音乐剧专业的考生需准备一部5分钟以内能够反映艺术专业技能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声乐、舞蹈与戏剧表演。考场提供钢琴与多媒体设备(可播放 CD 格式或 MP3 格式音频)。请于复试前30分钟将所需音频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如有需要请自带钢琴伴奏。

四、调剂复试要求

目前我院学术型硕士美术学专业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存在调剂差额,调剂要求如下:

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的考生,且分数线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分数线,可自愿申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的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学理论专业和戏剧与影视学专业的考生,且分数线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分数线,可自愿申请学术型硕士美术学专业的调剂。

满足条件且有意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4日之前,提交书面申请书(详见附件)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红六楼110)。外地考生可将申请书扫描发至pkuart@pku.edu.cn

五、录取

1、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最后确定初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2、拟录取名单在3月底公示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

六、艺术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

联系电话:010-62759179

邮箱:pkuart@pku.edu.cn

七、拟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拟定复试名单、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书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738



  拟定复试名单.xls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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